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1.负责高新区规划内园林绿化的建设;
2.负责高新区公共绿地及行道树的养护管理;
3.负责高新区苗木花卉培育基地的建设、苗木繁育及养护管理;
4.承接高新区市政道路建设与维护;
5.负责高新区公共绿化苗木采购的组织工作;
6.承接管委会委托投资项目的管理;
7.承接对外绿化养护管理及市政工程业务;
8.完成管委会及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