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4-3 9: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C-CG2025-006
2、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
3、采购金额:3299871.75元
4、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土方及沥青专业分包,1项:采购金额:1084907.07元,最高限价:1084907.07元;项目概况:主要为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土方及沥青专业分包;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劳务分包,1项:采购金额:783478.56元,最高限价:783478.56元;项目概况:主要为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劳务分包;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合同包3: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材料采购,1项:预算金额:1431486.12元,最高限价:1431486.12元,项目概况:主要为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材料采购;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土方及沥青专业分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劳务分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与合同包1相同。
合同包3(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材料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与合同包1相同。
(3)特定资格条件:
合同包1(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土方及沥青专业分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无在建工程(出具承诺书), 提供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记录截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s://zxgk.court.gov.cn/)”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结果记录截图(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
合同包2(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劳务分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建筑劳务分包工程;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记录截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s://zxgk.court.gov.cn/)”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结果记录截图(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
合同包3(安康高新区高新大道南段街头公园工程材料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记录截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s://zxgk.court.gov.cn/)”的“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结果记录截图(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03月24日起至2025年03月28日(上午09:00-下午17:00)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
四、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3日09:00
地点:陕西安康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安康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三路一号
联系人:龚世龙
电话:1592900436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振
电 话:1880915692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4日